• wanna rape

    2007-09-12

    看过顾总对中学英语的阶段性总结后,我被他老人家对教育工作的热情和在英语教学方面的真知灼见深深地感动了。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也许顾总在和树结下了不解之缘后,对这一扭曲的行业有了更为深入地理解,因此亲自上阵,对我国的初级英语作出了深刻而具体的指导。对此,我谨强行代表Music!全体色鬼淫娃,向我们的好领导顾总致以崇高的敬意。

    中学的英语教育,我记得的不多了。但我对小学时代的英语学习倒有两个比较深的印象。当年,我还是个勤奋好学的好小孩,而且字典瘾奇大,楞是把一本现代汉语词典给看碎了。因此,在那时,我对英语单词也保持着见词必查的恶劣习惯。有一次,我买了一盘Michael Jackson的专集,发现其中的第二首叫Why You Wanna Trip On Me,结果陷入了困境——词典里查不到wanna这个词儿,而且不但小词典查不到,连家藏的朗文大词典都查不到。虽然根据本能,我觉得wanna应该跟want有点关系,但毕竟查不到根据,因此多年苦恼,上中学后才算解开这个谜团。

    另一件事是在五年级时,有一次去一位女同学家玩,女同学说她在词典里翻到一牛逼词儿,然后便把折上页的词典递给我,让我也学习学习——我就这样学到了rape这个词儿。当时该女生面红耳赤,一脸的不好意思,但还是控制不住要跟大家分享这个美妙的单词。当然,经过不太深入的探讨,我发现她根本不知道rape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它既邪恶又刺激,简直能让情窦未开的少女不能自拔。作为一名勤奋好学的小学生,我当时不但知道rape是什么,而且对法律上的界定都已经有完全的了解(不需要插入阴道内部,只要阴茎抵住阴道前庭,即可界定为rape,而且跟14岁以下的少女无论其是否自愿都算rape),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直说,但又会涉及到什么是阴道的问题,因此就会发生扒内裤事件,而这虽然是我梦寐以求的,但却不是我力所能及的。而且可以试想,即使扒下了内裤,事情也还没有完,我还得向她解释什么是阴道前庭,而最省事的解释方法,当然就是抵住它——如此一来我就成了rape了。所以,我没有多作解释。

    所以从我的经验出发,我认为英语学习的突破点就在于困境。困境使我对wanna的含义苦求多年,也使我对rape这个平凡的单词刻骨铭心。不但如此,我对rope的记忆也因之格外深刻——小学时候,老师提倡关联记忆法,rope和rape在外表上又是如此相似,我不能不产生联想——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rape可能也是需要rope的。所以,rope也成了深入我骨髓的单词之一。

    直到今天,我连那个女同学的脸都已有些模糊了,可一想到rape这个词,我还是会想起女同学家明亮整洁的客厅,以及客厅书架上那排列成行的英语词典。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们之间围绕着rape而发生的这段陈年往事,也不知道她的前庭后来到底被什么人抵住了,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命运的锁链就这样在我、她和rape之间拴过,虽然我既没有rape她,她也没有rape我。春天的故事总是这样闷骚而荒谬,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但在脸和前庭上却懒得稍着一墨。

  • 我最近常做一个可怕的噩梦,内容是我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十年前,然后碰到许多现在跟我很熟的人,但那会儿他们都不认识我。于是我很想再重新认识他们,可是很别扭,因为我清楚他们的一切底细,而他们却还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因而在梦醒之后,我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那就是下次再做这个梦的话,我要在十年前给所有人写信,告诉他们,“阁下在十年后将会成为……”。

    这个想法的恶毒之处在于,没有人在小时候就能想到他今天会是这副样子。

    比如说,给正处于青春期躁动中的K师兄写封信:你十年后会是个公务员!

    比如说,给正情窦初开憧憬性生活的KID A写封信:你十年后还是个处男!

    比如说,给在上海上中学听外国流行歌的阿呆写封信:你十年后会一个人在异乡当苦力!

    比如说,给正在上学成绩还好刚开始听朋克的大妈写封信:你十年后会是头驴!

    比如说,给在贵阳念书幻想自己成为摇滚明星周围全是大美女的YOH写封信:你十年后会是个GAY!

    比如说,给在老家上学放学踢球打游戏的用力写封信:你十年后会是个民工!

    比如说,给正上初中满脑子性幻想的我自己写封信:你十年后会是个胖子!(此条来自KID)

    比如说,给正在流氓中学当好学生妄图考个好高中的我媳妇写封信:你以后的男朋友是个胖子!

    ………………(余略)

     

    这事儿要是真的该多好啊。

  • 骑车回家

    2007-08-27

    晚上无聊中去了趟白广路,然后骑我那辆自行车回了劲松。

    一路上把逆行、闯红灯、撒把等当年的恶习挨个给复习了一遍,爽甚。

    骑车经过一个个路口,脑子里不时地想到,这是去王方同学家的方向,这是去宋小花同学家的方向……当然,他们现在还住没住那儿都两说了。

    上次骑自行车都是三年前的事了。那大概是我体力最好的时候,在一个雨后的早晨,自己骑着车从白广路去了香山,爬了上去又爬了下来,然后又骑着车回了白广路,推着车进了家门,看见床便瘫倒在了上面。现在我是别想再干这种事儿了,回趟劲松我都有点喘,岁月不饶人啊。

    不过今天我速度也不算慢,主要原因是,我骑到天桥附近时,跟一个蹬高赛的高中生较上了劲,然后便一路疯着到了劲松,最后终于体力不支,被那孙子落下将近一个路口。他妈的,这要是十年前,你丫超我一个试试!

    准备最近多骑车出去转转。